[摘要] 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
青岛调控加码 取证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
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青岛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青岛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青岛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青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青岛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青岛418调控政策加码 威海购房政策如何?
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环翠区环翠楼、竹岛、鲸园街道办事处,高区怡园、田和街道办事处,经区皇冠、凤林、西苑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
目前威海尚没有进一步的调控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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