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会议内容,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昨日,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市人社局召开,会议对于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以及合理确定薪酬结构和水平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根据会议内容,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据了解,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绩效年薪是指与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会议上还提出市管企业负责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不得继续在原企业领取薪酬等方面内容。记者了解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执行时间是2015年1月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负责人都要执行改革后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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