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天,有关温州“20年到期房”的报道挑动了不少有房者的敏感神经。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一些市民也有这样的疑问:自己的房子是否即将到期?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近几天,有关温州“20年到期房”的报道挑动了不少有房者的敏感神经。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一些市民也有这样的疑问:自己的房子是否即将到期?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温州部分土地使用权到期”系个例
据有关媒体报道,温州近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房屋的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不少人看到这则消息就开始检查自己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报道显示,温州市国土局回应称这是“误读”——“这只是一种讨论性的看法,并不是结论。”“还无法证实到底该怎么计算,也没有确切的政策可循。”
昨日,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温州是个特例,其20多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一种地方性土政策,导致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这在国内也属于先例。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离我们有多远?
那么,威海是否存在温州那样的情况呢?
据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所谓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据了解,我市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期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现象。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有期限使用始于1988年,早先的使用年限从20年到法定高年限70年不等。1990年,国务院出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4年国家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这一领域进行规范。从相关政策出台时间1990年推算,我市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时间应在2030年及以后,住宅用地到期时间应在2060年及以后。从这一点来看,土地使用到期问题离我们还挺远的。
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大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市民齐先生就有这样的疑惑: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要怎样做才能让它继续属于我呢?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大限”,我国物权法已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如何续期,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等问题,物权法并未给出详细规定,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解释,他们也在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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