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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 租房市场快速升温

威海新闻网  2013-04-17 09:14

[摘要] 受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不少市民对房屋转售为租。进入4月份以来,市区租房市场热闹起来。然而,不少房东、房客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甚了解,或草草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建议,出租...

受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不少市民对房屋“转售为租”。进入4月份以来,市区租房市场热闹起来。然而,不少房东、房客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甚了解,或草草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建议,出租双方应签订正规合同,避免发生纠纷。

      租房市场快速升温

市民陈先生从事个体空调生意,拥有两套住房。“新‘国五条’颁布前曾想出售一套房子,用于购进新产品。当时来看房的人不少,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成交,目前只能把房子出租了。”陈先生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转售为租”的市民不在少数。4月15日下午,记者从市区几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了解到,进入4月份,前来登记出租信息的市民明显增多。“3月底到现在,已有20个房主来等登记出租房屋信息,前一天就有6个人。”位于文化路的一家房地产中介负责人说,最近出租和租房的人都不少,租房者主要是进城务工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

而在市区一家网站的“租房”栏内,仅14日、15日两天便发布了百余条出租信息。记者随后以求租者的身份联系了5名出租者,他们都表示接到了不少咨询电话,其中两户已签了租房协议。“我的房子已经有人来看过,但没确定下来是否要租。我这不用签合同,不收押金。”出租一套70平方米住房的网友告诉记者。

房东房客很少签合同

在消费过程中,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记者调查发现,具体到租房时,不少房东、房客并不重视签订合同。邹先生在市区一家韩资企业上班,因为新房还没交钥匙,加上装修大概需要一年时间,他前几天在市区三环小区附近租了一套三居室。“我没与房东签订合同,交了押金和个季度的租金后,房东给我打了个收条,我就住进去了。”邹先生说,当时提及是否签订合同时,房东说签合同太麻烦,只要不损坏家具、定时交房租就行。

记者了解到,在房屋租赁市场,很少有主动签订合同的,这其中有人因此“后悔莫及”。家住崖头街道新庄村的刘女士说,她在观海中路有套房屋常年出租,前几年没想过和房客签合同。但去年年底,她发现这样做不行。“之前走的一个房客是同事介绍的,把我家弄得乱七八糟,还丢了东西。这是个教训,以后再往外出租房子,必须和对方签合同,并收取一定的押金。”刘女士表示,不签合同,一旦发生问题,彼此都说不清楚。

租赁双方各有关注点

租房前制定详细合同、拍下求租者身份证……市民刘女士出租房屋时可谓谨慎仔细。“我出租的是刚装修新房,地板、床、家具都是全新的,很怕被损坏了。”刘女士说,她在租房前,专门上网搜索了租房合同范本,其中把屋内设施设备写得非常齐全;除了双方签字,她还把对方的身份证用相机拍了下来,“如果不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对方要是不小心损坏了家具后一走了之,就难找到人了。”

长期租房的小陈也有不少经验,他在与房主签订合同前,会检查屋内设备是否齐全,问清楚水电费哪一方缴纳、冬天是否有暖气等,都搞清楚之后再和房东签订详细合同。“还是挑剔点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小陈说。签订正规合同才能维权

房东出租房屋后,家里遭到破坏,这还属于个别情况,记者了解到,房东房客之间发生小纠纷的不在少数。

市消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平时常接到一些消费者的电话,反映租房时遇到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多数都是他们无法受理的。工作人员说,法律上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房东、房客不签订合同,属于“私下交易”,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个范畴。因此,房屋租赁双方签订详细严谨的书面合同,是双方有效保护自身权益的最有效办法。(记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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