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租房客深陷传销陷阱,为筹钱填补黑窟窿,她动起了歪脑筋:将房东的房屋转卖他人。时隔不久,因牵扯一起诈骗案,租房客被警方拘捕。此时,真正的房主才知,自己的住房已被房客转卖。当房东要求购房者搬出其房屋时,该购房者严词拒绝。
租房客深陷传销陷阱,为筹钱填补黑窟窿,她动起了歪脑筋:将房东的房屋转卖他人。时隔不久,因牵扯一起诈骗案,租房客被警方拘捕。此时,真正的房主才知,自己的住房已被房客转卖。当房东要求购房者搬出其房屋时,该购房者严词拒绝。
租房人大胆转手卖租住房
2007年底,崔女士出资20多万元购买了位于金凤区满南南街翠盈嘉园某号楼4单元202室,并于此后办理了房产证。2009年,与家人另有住所的崔女士有意将此套房屋出租,经多方打听,一位姓苗的租房客让崔女士一眼看中。经过商谈,崔女士以每月350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给苗某,苗某随后一次性将房租付清。2010年、2011年,苗某均按照约定时间一次付清全年租金。然而,令崔女士万万没有想到是,就在房屋出租的第3个年头,那个看似十分放心的租客苗某却因一起诈骗案件投案自首,崔女士随后接到警方通知,得知自己成为苗某诈骗案件的受害人。
真房主为讨回房产法院维权
据苗某供述,年过四十的她曾经营一家羊杂碎饭馆。然而,却因发财心切不慎卷入一非法集资的传销组织。为筹集入会资金,她卖掉羊杂碎饭馆,又转卖前夫留给孩子的房子,还借了7万元高利贷,凑够近50万元便投入到传销组织。在漫长的等待中,苗某没有收到任何,而“组织”一直催促她再拉“下线”。此时,7万元高利贷利息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此时的苗某随即对崔女士的房子动起了歪脑筋。她谎称所居住房屋是父亲遗留的房产,随后以22万元的价格卖给殷先生夫妇。
崔女士认为,殷先生夫妇虽然也是受害者,但其在购房过程中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不但没有到房管部门认真核查档案,而且是在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从苗某手中购房,因此其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而不应该将不利的后果转嫁到房主身上。
律师:如何规避租房购房风险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律师刘亚平提醒购房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卖家的任何“优惠”、“便宜”都不可能是白送的,因此从他人手中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参考市场价格。面对卖房人提供的价格比市场价明显偏低时,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同时,购房者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一定要亲自到房管部门调档核查,在拿到房产证后也要到房管部门调档落实,查看手中的房产证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此外,刘律师还提醒出租人,房主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一定要对租房者的经济条件等进行了解,在与租房者签订租房合同后,也要定期与租房者联系,并与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等联系,切勿只管收取租金。对房屋的安全等状况不管不问,避免出现房屋被转卖、转租的现象。
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产权人到底是谁,一定要由产权人签字,在涉及共有产权的,应让共有产权人签字,不要认为是夫妻关系、父母兄弟姐妹关系就有代理权,代理人应有产权人的真实授权委托书。而对于授权委托书,买主应核实其真实性,以免授权委托书属伪造导致合同无效。刘律师提醒:买方需查看卖方的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其中有几项需要特别关注:产权人姓名、租赁备案情况、房屋面积、共有人信息、抵押状态。另外,在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必须验证卖方的身份证原件,并查看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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