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个人住房房产税应在本月31日前缴纳

东方网   2011-12-16 09:45

[摘要] 东方网12月1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提示: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人应当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房产税。

东方网12月1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提示: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人应当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房产税。

对缴纳的,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欠税信息将纳入本市联合征信体系。具体事宜可致电021—12366纳税热线咨询。

推荐阅读:

李克强: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新华网:楼市调控就是要强化民生意识 回归正常

试水到跨越 保利万科等大牌纷纷掘金养老地产

2012年地产基金"缩头" 开发商融资难言宽松

海口延续楼市"限购令"普通消费者更支持

专家解读"房价合理回归":不是简单房价下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威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